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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举措鼓励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

2018-04-21 09:08
来源: 亿欧网

近年来,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逐渐进入百姓生活中,给百姓就医带来便利的同时,由于该领域的参与主体多、涉及领域广,也存在隐私安全风险高和医疗质量如何有效监管等诸多问题。

记者从4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,我国即将出台《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意见》,从服务体系、支撑体系、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等三方面有效规范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的发展,以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。

医疗质量和安全是根本

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给百姓带来便捷的同时,看病的时间和费用等成本也会随之降下来。“但是,我们有一个原则,就是医疗的质量、医疗的安全绝不能降下来,这是文件中始终坚持的一个原则。”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强调。

从医学角度来说,患者看病分为初诊和复诊。“在互联网上进行初诊是绝对禁止的,世界上各国都是这样要求的。”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指出,医生初诊需要了解患者的病史、做一些体格检查,甚至还需要进行一些心电图、B超、检查、抽血化验等辅助检查,才能够对疾病作出一个科学判断。

而针对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,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可以提供复诊医疗服务。焦雅辉介绍,比如长期高血压、糖尿病的患者,在病情没有发生变化、长期维持稳定的时候,医生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患者的检查和检验指标,开一些长期处方或者简单地调一调药。

但是有一些病,仅仅通过互联网,医生很难作出正确的判断。焦雅辉拿肿瘤举例说,有一些肿瘤患者,在作出肿瘤的诊断治疗后,要通过抽血化验、影像等多种方式来查看肿瘤有没有复发。如果仅仅通过互联网的方式,医生没有办法获得足够的准确信息来作出科学诊断。

“另外,因为儿童疾病变化非常快,我们尤其不建议对小孩特别是低龄小孩通过互联网看病。”焦雅辉强调。

全程监管责任到人

在很多人眼中,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主要通过网络进行,流程、方式方法等和传统的实体医院不太一样,医患互相也见不到面,双方对这种医疗行为都有所顾虑。

“因此,监管一定要跟上,确保人民健康安全。”国家卫健委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强调,积极探索和创新新的技术、新的产品、新的业态、新的模式以及各个方面相融合的监管方式。

他介绍说,文件从三个方面对该领域提出了监管要求。“首先要明确行为的边际。我们会尽快研究出台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,明确监管底线。”同时,要按照深化“放管服”的要求,降低准入门槛,但要加强事中、事后的监管,确保健康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。

“其次要强化责任。防范风险最核心的是要各负其责,谁提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,谁就必须要负责任,这是基本原则。”据于学军介绍,比如互联网医院的发展是以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,责任的主体就还是医疗机构本身。在监管方面的原则是按照属地化管理,实行线上线下统一监管。

于学军指出:“我们特别强调第三方平台的责任,例如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等这样的第三方机构,他们应该确保提供服务人员的资质要符合相关规定并承担责任。”同时,要建立医疗责任分担机制,也就是推行在线的知情同意告知,防范化解医疗风险。

他指出,第三方面就是要通过一些措施做到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服务产生的数据全程留痕,可查询、可追溯,同时保证访问处理数据的行为可控、可管,确保患者的就医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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